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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廣瑞認罪 爭取不判監
日期:
11/16/2012 9:17:07 AM
发表人:
世界新聞網
孟廣瑞認罪 爭取不判監
孟廣瑞(前右二)7月在太太、兒子與女兒陪同下出庭。(本報檔案照)
孟廣瑞(中)在妻子王小美(右二)、兒子孟昭安(右四)、女兒孟昭惠(右五)和代理律師Todd D. Greenberg陪同下出庭認罪。(記者杜宜臻/攝影)
涉及司法黃牛的前紐約州眾議員孟廣瑞(Jimmy Meng)14日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向法官承認匯款欺詐(wire fraud)罪名。目前助理檢察官向法官Allyne R. Ross提出求刑12至18個月;孟廣瑞代理律師Todd D. Greenberg則表示將向法官爭取不判監。量刑日期定於明年3月12日。
孟廣瑞被指控收取8萬元,承諾為胡偉誠(Eric Hu)向檢方行賄,以減少胡偉誠稅務犯罪的刑責,實際上孟並未接觸檢方,而將錢款中飽私囊,他在今年7月24日遭逮捕後以100萬元財產抵押交保候傳。
今年68歲的孟廣瑞在紐約法拉盛經營木材供給生意,人脈廣泛,曾任法拉盛華商會會長,2004年當選紐約州第一位亞裔州眾議員,一屆任期後以健康理由退休。孟廣瑞的大女兒孟昭文11月剛當選紐約州首位亞裔國會眾議員,孟廣瑞選在這個時候認罪,令人揣測是否因為怕先前認罪會影響孟昭文選情。對此孟廣瑞本人不作回應,Greenberg則表示,認罪時間根據正常法律程序來決定,沒有故意拖延之嫌,再者孟昭文與本案無關,無影響之說。
孟昭文昨日並未和父親及家人出席長達45分鐘的庭訊,但發表聲明表示「深感難過」,也支持父親對自己行為負起全責的表現。
另據紐約每日新聞報導,孟廣瑞被捕後,檢方企圖說服他為市主計長劉醇逸募款遭調查案件蒐集證據,但被其拒絕。
根據檢方偵結書,胡偉誠於2011年被控稅務犯罪遭起訴,「經人介紹」向孟廣瑞尋求意見和幫助。當時孟廣瑞稱認識承辦此案的數位助理檢察官,只要胡支付他們每人2萬元,刑期可以減到一年。但FBI指出,調查發現孟廣瑞根本沒有聯繫任何檢方人員,而將錢中飽私囊。
從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24日,孟廣瑞和胡偉誠多次通電會面,皆為討論賄賂檢方人員一事。7月24日早上胡依照孟廣瑞的指示將8萬元現金裝在水果籃中,送到位於皇后區大學點孟廣瑞經營的木材行,在孟廣瑞接過水果籃和現金後,私下監視的聯邦探員隨即將他逮捕。
昨日孟廣瑞在妻子、女兒和兒子的陪同下出庭。孟廣瑞經由翻譯協助進行認罪,法官首先詢問孟廣瑞是否有服用酒精類藥物或是求診心理醫生,孟廣瑞回應法官自己長期服用安眠藥幫助睡眠,讓法官一度懷疑孟廣瑞出庭時的清醒程度。當法官要求孟廣瑞陳述自己犯下的罪行時,他表示,「Eric第一次跟我見面時表示惹上麻煩沒人可以幫忙,要我幫助他,但從頭到尾我都不知道他惹上聯邦官司,我只是想要幫忙」。孟廣瑞甚至還一度否定自己有意要把錢收入囊中,且不斷重複自己想要幫忙,他的回應讓法官質疑其認罪的決定,法官要求孟廣瑞「如果認為自己沒罪,不應該認罪」。直到代理律師打斷,孟廣瑞才改口承認,「我要求Eric Hu用水果籃裝8萬元現金給我,打算用來賄賂曼哈坦檢察官,但是後來我自己吞下該款項」。法官這才接受孟廣瑞認罪,並表示孟廣瑞最高可能面臨20年的判刑,出獄後需接受三年監管,並繳罰金25萬元。但目前檢察官向法官求刑12至18個月。
孟廣瑞認罪後和家人快速步出法庭,孟廣瑞不發一語。其代理律師Greenberg隨後聲明,他希望法官能夠考慮孟廣瑞過去的良好作為,做出不判監的決定,「孟廣瑞只是一時做出錯誤決定的正派人士,希望法官能夠考慮到他過去在議會和社區做出的貢獻,重新量刑,讓孟廣瑞有機會再做一個良好的公民」。但負責該案的助理檢察官Loretta Lynch卻表示,孟廣瑞的行為出於貪婪和濫用公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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