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果你給12萬,保證不入監」
據FBI指出,此人在2011年被控稅務犯罪獲起訴,之後「經人介紹」向孟廣瑞尋求意見和幫助。據偵結書指出,孟廣瑞稱此案由數位助理檢察官負責,如果支付他們每人2萬元,「證人」的刑期可以減到一年。後來此人拒絕孟廣瑞的所提建議,孟廣瑞又致電提出,「如果你給12萬,保證你不入監」。
這名友人在2011年12月,轉而向聯邦,成為「合作證人」,成為一直到24日孟廣瑞被捕當天。在聯邦探員指導下,和孟廣瑞之間的多次電話及會面進行錄音,談論內容皆為賄賂檢方人員一事。
偵結書中指出,2012年1月證人與位於皇后區木材行與孟廣瑞會面,孟廣瑞告訴證人,如果最終刑期超過兩年,他只收2000元跑腿費,其他的將如數奉還,「我會負責。如果沒有搞定,超過三年或者兩年,我只收2000元的跑腿費,剩下的都會還給你」。
之後孟廣瑞讓「合作證人」拿出8萬元現金,藏在水果籃供他收取,並且聲稱多位助理檢察官負責「合作證人」的案子,只有每個人都在此案處理方式上達成一致才能減刑。孟廣瑞對「合作證人」表示,他已經同助理檢察官取得了聯繫,為了給所謂的賄賂計畫保密,「你以後絕對不能說是我孟廣瑞幫你找的人」。
2012年2月,「合作證人」在皇后區一個停車場與孟廣瑞會面探討賄賂計畫。孟廣瑞表示,一個之前拒絕同「合作證人」律師進行協商的助理檢察官,必須用錢才能買通,並重申錢都是給助理檢察官的,如果最後刑期超過兩年,這筆錢他還是會還給作證人」。2012年7月證人在州法院出庭的前一天,給孟廣瑞打電話並錄音,孟廣瑞告訴證人案子已有進展,他會和「另一邊的人」(people on the other side)聯繫,並提醒證人不要告訴律師他參與了此事。在7月17日的錄音電話中,孟廣瑞讓證人準備好錢送到木材行,「把錢給我,我會轉給助理檢察官」。
24日早上,在聯邦探員的監視下,聯邦證人和孟廣瑞在位於皇后區大學點的木材行會面,並攜帶孟廣瑞所指示的裝了現金的水果籃。在孟廣瑞接過水果籃和現金後,聯邦探員隨即將他逮捕。